尊敬的家长:
近年来,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,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为教育事业健康、快速、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现将学前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:
一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
资助
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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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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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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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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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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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资助满覆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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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城乡低保家庭幼儿
2.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
困难家庭幼儿
3.孤儿(含在民政福利机构寄
养的孤儿、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
4.因疾病、意外灾难等原因导 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、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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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常住人(有户籍限制,需要提供暂住证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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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,在享受“三儿资助”标准后的差额部份,按照幼儿园收费标准再进行减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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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幼儿监护人填写《成都市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
2.相关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(低保证明及银行流水单、残疾人证、特困供养证明、孤儿证或儿童福利证、其他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)
3.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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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儿资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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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 经济困难儿童、孤儿和残疾儿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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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户籍
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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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生每年1000元(按学年申请,按学期发放,即500元/人/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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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幼儿监护人填写《成都市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
2.相关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
3.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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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学前教育助学申请发放流程
幼儿家长每年3月、9月两周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,幼儿园按学年申请,按学期发放。具体如下:
(一)家长申请
家长如实填写《成都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,注明“ 申请资助 ”,交班主任审核。
(二)班主任核查
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,通过家访、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。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,根据政策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申请学生名单。
(三)评审认定
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(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)组织评议,确定初评名单。无异议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。
(四)公示发放
审定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资助资金由幼儿园直接发放到幼儿的银行卡中(一般每年的5月和11月底,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)。
成都市温江区通平幼儿园
联系方式:028-64018657